七、毛笔扎Y菊,当众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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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王忙完公务,起身活动活动筋骨,透过博古架看到玉奴正在专心得练字。 玉奴坐在桌案前,脊背挺直,神色肃穆,还真颇有几分读书人的气质。 那日他将玉奴召回后,没有再宠幸他,权当小厮使唤,但孟总管揣度着燕王的意思,还是没有再让玉奴穿下人的衣服,而是给了他一套普通读书人的衣物。 月白的长袍,暗灰的罩衫,满头乌发用一条发带束起,简简单单,浑身不佩任何饰物,不主不奴,正符合玉奴此时的身份。 燕王走到玉奴书案前,随手拿起一张他写过的字,不由点了点头。 玉奴的字虽还未臻圆满,但比起当初写给他的字,可谓进步神速,短短几个月时间已初见风骨,也不知是玉奴太过勤奋还是天赋异禀,总之,确实是个好苗子,否则他也不会特许玉奴每日在书房练字。 玉奴写完手下这张字,这才站起身来向燕王行礼。 燕王也不计较,摆摆手让他继续,却在玉奴坐下继续写下一张时,从背后冷不丁抽掉了玉奴的腰带。 玉奴一惊,手下力道不稳,一大团墨晕染了宣纸。 燕王将这张纸抽走,随便团了团扔掉,又抽了一张新的铺好,沉声道,“好好写,这张若再写不好,以后就不必练字了。” 玉奴咬着下唇,任燕王揉摸他的身子,再不敢分神,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