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:签他有什么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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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是他的终点。 像他这样的人,应该单独发歌,展翅高飞。 并非说一定就要单飞,把乐队成员培养起来后,他们作为绿叶,固定地为陈立行伴奏,也未尝不可。 把组合做大起来,也是一种选择。 反正在音乐方面,肥华对陈立行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。既然如此,他让签人就签人吧,大不了就当养多个闲人。 周妍吃惊:“你真得要签?” 肥华说:“我相信行哥不会无缘无故让我签人,也许是看中苏合泰的某些才能了。” 周妍面色古怪:“难道是乐队要加人,增加一个四胡弦乐伴奏?” 只有这么个解释才算合理。 苏合泰的年纪那么大,而且唱法那些早已固定,不可能签他回来当歌手。 他能唱什么歌? 民歌吗? 那可是亏死人不赔命的大坑。 肥华一摊手:“老婆,我准备等音乐节过后,就正式创立一间传媒经纪公司。但我有自知之明,我充其量就是个跑腿的,行哥才是核心。可我与他签署的合约绑不住人,所以要想长久,最好的方案是公司的股份,行哥拿大头。” 周妍不是笨人,很快想明白了其中的利益关系,点头道:“我没意见。” 肥华继续说:“公司成立后,行哥的合约会合并进来,乐队的合约也一样。如此一来,行哥本身就是大老板,他说要签人,我干嘛要反对?不管他签这个人是处于何种目的,但最起码,我没有违逆他的意思,他得了个开心,这样就好。” 周妍哼一声:“果然是个舔狗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