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、维特尼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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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像是个皇帝,倒是b较像个美食家。 他的部属为他杀条血路通往罗马,他很「讲理」,并没有让部下们失望,他放纵他们抢夺,让他们尽情享乐。 他也跟着他们一起尽情享乐,登上皇位之後,每餐都大摆宴席,在一连串的大吃大喝的中场休息空档当中,cH0U空料理国家大事,简直把国家大事当做是点心,当这个休息空档越来越少的时候,他决定当个专职的美食家,把国事交给他的心腹,这个心腹名叫阿西阿迪库斯,阿西阿迪库斯很会赚钱,当然是为自己赚钱,在四个月之内成为罗马的钜富。 维特尼斯在短短的时间内,就花费了九亿小银币,大部分花在吃的方面,他的菜单洋洋洒洒,有孔雀的脑髓,有巨鱼和八目鳗的内脏,有鸟舌,有熊掌…,他曾经在一次豪迈的宴会中,端出了两千盘的鱼r0U和七千盘的Jr0U,所使用的盘子并不是普通人家用的碗盘,而是用士兵的盾牌充当放置菜肴的盘子,才装得下他的山珍海味。 其实,假若他只是好吃而已,肯动一点点脑筋的话,并不会因此丢了皇位。 当初他率领着日耳曼军团的六万名士兵进驻罗马城,颇受各方的拥戴,在东方讨伐犹太人的维斯芭西安也派遣儿子台塔斯到罗马,向他致意,但他是个及时行乐者,似乎不想将皇帝当做是终身的事业,他凭着自己的喜恶杀害大臣与军官。 有一次,他判决某个大臣Si刑,大臣的儿子请求他饶恕,他一时心血来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