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阎王当证婚人
书迷正在阅读:白日梦 , 鬼说人言可畏 , 越界(1vN,骨科) , 戏弄(NPH) , 《暮色行光:这光,可能是我撩来的!》「※本作品未来章节将包含限制级内容,请斟酌阅读。」目前暂时固定每 , 【BG】情书献给可爱的你 , 《有光的地方刚好是你》 , 夏日不从 , 《暮色行光:这光,可能是我撩来的!》「※本作品未来章节将包含限制级内容,请斟酌阅读。」目前暂时固定每 , 从家变成避风港 , 魔王母女的秘情(gl) , 晚安故事集
了。” 他冷笑:“地府我们可不在一个户口本,正好可以让阎王当证婚人,在Y间结婚了。” 林曦立马去捂他的嘴,急道:“呸呸呸,说什么话呢?避谶懂不懂啊?快呸呸!” 周亦珩盯着她看,就是不呸。 林曦头疼地道歉:“我错了,我下次不用手去挡了。” 她又解释道,“我这不是怕我用嘴说,你不听么。” “你这和用手去挡电梯一样危险。”周亦珩很自然地避开了她的后一句话,然后才在林曦的视线下,偏过头轻轻呸了几声。 不过这个挡板最终还是升上去了,因为周亦珩的确没打算这个时候对林曦做些什么,不过闫特助一开始的眼力劲他很喜欢,周亦珩准备给他加奖金。 车子启动后,周亦珩就放林曦去旁边的座位坐好了。 林曦看着窗外的景sE,发现这不是去他酒店的路,还觉得有些稀奇:“你要带我去哪?” 周亦珩在手机上回复一些工作上的消息,闻言眼都没抬,道:“吃饭。” 林曦“哦”了一声,见他在忙,就没问要去吃什么,总归周亦珩对她的口味是有些了解的,他挑的餐厅味道应该不会差。 想到这的时候,林曦突然记起了在H市时,他往她碗里夹的那颗樱桃鹅肝。 嗯……应该对她口味是b较了解的吧? 林